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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· Top Talent Pass Scheme(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)

hk-ttps-to-permanent-residence · 无需预先工作邀请 · A / B / C 类 · 开放换工与营商 · 受养人可工作 · 七年通常居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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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供参考 · 非官方:本页依据香港入境事务处、GovHK、《基本法》第 24 条与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实施说明整理,不是法律意见。

身份边界:TTPS 是定期逗留许可,不是永久居民或国籍。香港永久居民、中国国籍、香港特区护照是三个不同判断;取得其中一个不必然取得另外两个。

offer
无需预先取得入境后可受雇 / 营商
A 类
前一年高收入门槛动态查询
B 类
合资格大学 + 经验五年内至少三年
C 类
近五年合资格毕业经验不足三年、有配额
永久居民
通常居港 7 年无统一 183 日测试
护照
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并持有效永久身份证

§ 0全景 · 入境容易不等于七年自动永居

TTPS 不绑定预先雇主,但续签要求申请人实际在港发展,永久居民则要求真正“通常居港”。长期只持许可而主要生活在境外,可能无法通过后续审查。

按 A / B / C 当前条件申请,无需预先取得香港工作邀请 │ ▼ 在线递件 → 学历验证(B/C)→ 递件缴申请费 → 获批另缴签发费 → 下载 e-Visa │ ▼ 内地居民另完成内地出境证件与适用手续 → 入境香港 │ ├── 受养人分别申请,获批后可工作 / 就学 │ ▼ 有效期内受雇、换雇主或开办 / 加入业务,无须先获换工批准 │ ▼ 在港从事合资格专业工作,或在港经营真实业务 → 到期前申请续签 │ ▼ 一般七年路径:每人分别证明连续不少于七年通常居港 出生类别:符合 (a) / (c) / (e) 等法定条件者另行认定 │ ├── 中国公民 + 香港永久居民 → 再评估特区护照 └── 非中国籍永久居民 → 不因 PR 自动取得中国国籍或特区护照

§ 1A / B / C 类别与申请

1.1 三类资格

合资格大学综合名单、分校 / 延伸学院认定、A 类收入门槛与 C 类配额都会调整,应在递件当天核对官方名单和余额。

1.2 申请链

在线提交主申请人与受养人材料,B / C 类完成学历验证。主申请人与每名受养人均须按递件日收费表缴付不退还的申请费;获批后再缴签证签发费并下载 e-Visa。金额动态调整,以入境处当期收费表为准。内地居民仍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、相关签注及适用的单位或主管机关手续;香港入境批准不替代内地出境文件。

§ 2开放工作、失业与续签

2.1 有效期内不绑雇主

获准者仅受逗留期限限制,可受雇、换雇主、开办或加入业务,无须为每次换工先向入境处申请。A 类首次逗留通常较 B / C 类长;实际期限以 e-Visa 决定为准。

失业不会因原雇主绑定而自动取消剩余逗留期,但也没有跨越到期日的失业宽限。到期时没有符合续签层级的在港就业或真实业务,续签基础会受影响。

2.2 续签看实际在港发展

没有统一“住够多少天就续签”

申请及领取 e-Visa 时须符合当前在港要求,并提交指定调查确认。审理重点是获准期间通常居港,且已受雇于通常由学位持有人或具良好专业 / 技术资历、能力或相关经验者担任的岗位,薪酬达到市场水平;或已在港开办 / 参与真实业务。普通续签通常不超过三年;达到当期顶尖人才课税入息条件者可评估较长延长。

Pending 不桥接逗留期:应在入境处当前三个月窗口开放后尽早申请,官方原则上建议至少提前六周。除入境处处长按特殊情况批准外,即使续签仍在审理,也须在原逗留期限届满前离港;递件本身不会自动延长逗留,逾期停留属于违法。

§ 3受养人与工作权

§ 4七年永久居民 · 中国国籍 · 特区护照

4.1 通常居港不是机械日数

主申请人、一般配偶及不适用出生类别的子女,通常须分别证明连续不少于七年通常居港。香港没有统一 183 日公式;临时离港是否中断,综合离港原因、长短、频率、香港住所、工作、税务和家属所在地等判断。

出生类别例外: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属类别 (a),不以七年居住为前提;中国籍人士在境外出生时,若父或母当时已是类别 (a) 或 (b) 的中国公民,可按类别 (c) 认定;在港出生、未满 21 岁的非中国籍子女,若父或母属类别 (d),且在其出生时或满 21 岁前已有香港居留权,可按类别 (e) 认定。类别 (e) 身份在年满 21 岁时终止,之后须按类别 (d) 另行申请。

非中国籍申请人还须以紧接申请前七年为期,并声明香港为永久居住地。非中国籍永久居民停止通常居港后连续离港达到法定期间,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,但可保留香港入境权。

4.2 三种身份分别判断

§ 5–6备选与风险

重点风险:
  • C 类配额或大学名单变化,学历来自不被名单覆盖的分校 / 延伸学院。
  • 长期主要生活在境外,续签时没有合资格专业就业 / 真实业务,或七年通常居港证据不足。
  • 把续签 pending 当成自动延长逗留,在原期限届满后继续留港。
  • 把受养人事实伴侣、工作权或身份持续性写得过宽。
  • 把香港永久居民、中国国籍和香港特区护照视为自动一体。

§ 7官方文件总表

归档索引见 data/archive/hk/ttps/README.md。

来源内容本地归档
ImmD TTPSA / B / C 类别、期限与申请ttps.html
ID(E)1026官方申请指南guide.pdf
University list合资格大学动态名单快照university-list.pdf
Extension续签与就业 / 营商证据extension.html
Dependants受养人范围与工作权dependants.html
Right of abode七年通常居港与永久居民right-of-abode.html
Nationality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实施nationality.html
Basic Law第 24 条永久居民法源basic-law-chapter-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