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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 · ICT 跨国公司内部调动(Intra-Company Transferee)· 家庭完整路径

ca-ict-to-citizenship · 工签 · LMIA-exempt · IRPR §205(a) · C61 / C62 / C63 · 合格关联实体 · 家属另行申请 · CEC / PNP → PR → 入籍

version v0.1 最后复核 2026-08-21 家庭单位视角 · 中国大陆出发口径 ← 回到 relocate 首页

仅供参考 · 非官方:本页整理自 IRCC / Justice Laws 的公开条款与 IMP(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)官员手册。面向中文读者做路径速览,不是法律意见、不是移民顾问(RCIC)建议、不替代律师。ICT 申请的成败几乎完全取决于"岗位是否落在 Executive / Senior Manager / Specialized Knowledge 三档之一"的官员个案判断;公司层面的 immigration counsel(如微软等大厂会指定 Fragomen / EY Law / Envoy)通常会主导申请文件包,本页内容不替代该流程。

本页边界:本页以 IRPR §205(a) 的 ICT 工签为起点串通到入籍。IRCC 当前手册按用途使用 C61(建立合格企业)、C62(高管 / 经理)和 C63(专门知识)行政代码;它们不是 CUSMA / CETA / CPTPP 国籍代码。下游 Express Entry / CEC / CRS / PR / 入籍与 ca-gts 共用口径。

数字怎么来的:每一处门槛、年限、累计期上限都标了可自行复核的官方出处(见 § 10)。IRCC 在 2024 年起对 Specialized Knowledge 档的"专门 + 高级"两要素审查显著趋严;任何时候以 IRCC IMP 当期手册与对应签证官的个案判断为准。

国家
加拿大 ca
起点
ICT 工签 家属另行判断资格
三档
Exec · Mgr · SK 岗位落档决定一切
前置
原雇主 ≥ 1 年 过去 3 年内连续
累计期
SK 5 年 · Mgr/Exec 7 年 满期后须出境 1 年
入籍
PR 后 3 年 1,095 天 / 5 年

§ 0全景 · ICT 是什么 · 与 GTS / 普通 LMIA 的差异

ICT 是跨国公司把现有员工从海外合格关联实体调到加拿大的 LMIA-exempt 通道。申请仍须证明公司关系、海外任职经历、加拿大职位和对应的高管 / 经理 / 专门知识性质;处理时间以 IRCC 当期页面和个案为准。

[ 入境前 · 在海外 · 例:北京 ] 原雇主(微软中国 · 富途中国 · ByteDance ·任一跨国公司在华实体) + 最近 3 年内为原雇主连续全职工作 ≥ 1 年 │ ▼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§ 1.1 岗位定档 │ │ Executive · Senior Mgr · │ │ Specialized Knowledge │ │ ——三选一,缺一不可——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│ ▼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§ 1.2 雇主关系认定 │ │ parent / subsidiary / │ │ branch / affiliate │ │ 共同所有 OR 共同控制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│ ▼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§ 1.3 加方 offer + Letter of │ │ Support 文件包 │ │ 公司 immigration counsel │ │ 主导(微软常用 Fragomen)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│ ▼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§ 1.4 申请人递 Work Permit │ │ IRCC Portal · 同步申 TRV │ │ (中国护照入境必须) │ │ VAC 北京 / 上海 等递送生物 │ │ 识别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│ 以 IRCC 当期处理时间为准 ▼ POE Letter of Introduction │ ▼ 入境时由 CBSA 印 WP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▼ ▼ ▼ 主申 WP 配偶 / 伴侣 受抚养子女 雇主绑定 按现行条件另申 OWP 按年龄与就学阶段办身份 │ ▼ § 3 在加全职工作满 1 年 · 达 CEC Express Entry pool · CRS 打分 │ ITA ▼ PR 申请 · 按当期处理时间审理 │ ▼ 5 年内住 1,095 天 § 4 入籍 · 宣誓 (加拿大允许双国籍 · 中国《国籍法》§9 自动失中国籍)

0.1三个最常见的混淆点

ICT ≠ GTS · ICT ≠ CUSMA ICT · ICT 不是 PR

ICT vs GTS:这两条根本不是同一类工签——GTS 是 LMIA-based(雇主走 ESDC 做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 + LMBP 承诺),用于从外面新招高技能人才;ICT 是 LMIA-exempt(IRCC 直接判 R205(a) 显著利益),用于把公司内部员工从海外调过来。同一家公司可以同时用两条通道,但同一个人通常只走其中一条。微软这种大厂的内部调动几乎一律走 ICT,因为它跳过了 GTS 必须证明"岗位独特 / 上 14 NOC 清单"的环节。

行政代码不是国籍代码:IRCC 在 R205(a) ICT 手册中使用 C61(建立合格企业)、C62(Executive / Manager)与 C63(Specialized Knowledge)。申请人国籍可能影响是否另有国际协定路径,但不能据此把 C61–C63解释为 CUSMA / CETA / CPTPP。

ICT 是工签 · 不是 PR:这条与美国 L-1 一样——它本身只是临时居留权 + 工作权,PR 需要在加拿大本地积累 1 年工作经验后另走 Express Entry · CEC(或省提名等)通道。ICT 之所以是 PR 的天然桥梁,是因为它的累计期足够让你在加拿大攒满 CEC 的 1 年门槛。

0.2身份层级(与 ca-gts 同口径)

引用 · ca-gts § 0.1 四个关键身份的层级(TRV + WP / PR / Citizenship / 访客)的法源、授予机构、工作权与派生权与 GTS 完全一致 · 在这里不重复列。详见 ca-gts § 0.1。

0.3ICT 与 GTS / 普通 LMIA 工签的三点关键差异

维度ICT(R205(a))GTS普通 LMIA
是否需 LMIA否 · LMIA-exempt(R205(a) 显著利益)是 · 但走 GTS 10 天通道是 · 数月
申请前置在海外关联实体连续工作 ≥ 1 年(过去 3 年内)无前置(新招即可)无前置(新招即可)
雇主义务仅需证明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+ 岗位定档必须 LMBP(本地雇员承诺)Transition Plan
处理速度以 IRCC 当期时间为准符合条件时适用优先服务标准以 ESDC / IRCC 当期时间为准
岗位限制必须是 Executive / Manager / Specialized Knowledge 三档之一Cat A unique talent · 或当期 Cat B 清单视 LMIA 类别
工资底线须满足与职位相称的工资要求;SK 适用 prevailing wage floorprevailing wage + 适用 wage floor适用工资规则
累计期上限SK 5 年 · Exec/Mgr 7 年(满期须出境 1 年)无累计期上限无累计期上限
常见使用者微软 / Google / Amazon / 银行 / 跨国制造业的内部调动初创 / Scale-up 的新招本地雇主招外籍工人

0.4三大优势(为什么微软这种公司爱用)

免 LMIA · 集团内部调动 · 可积累加拿大经验

① 免 LMIA:不必证明"加拿大本地招不到这岗位的人"——这是 GTS 与普通 LMIA 都绕不开的关;ICT 直接用"公司内部调动对加拿大有显著利益"做豁免理由。对一家在加拿大已有几千员工的微软来说,这个豁免几乎是默认状态。

② 家属可另行申请:配偶 / 同居伴侣能否取得 Open Work Permit,取决于主申请人的职业类别、工签剩余期限及 IRCC 当期规则,不能按 ICT 身份自动推定。

③ 雇主端流程极熟:微软 / Google / Amazon 这类公司每年从全球各地调几百到几千人到加拿大,企业法务和移民律所对 ICT 文件包已经做到流水线级别。对申请人本人意味着:你几乎不需要自己理解三档定义的细节——公司会按"你的 title 在内部 leveling 体系里对应哪一档"自动配律所文件,你只负责确认信息无误、按时去 VAC 录指纹、按时入境。

§ 1ICT 工签 · 三档 + 关系 + 1 年硬要件

ICT 不是按"岗位 title"判,是按"实际工作内容是否符合 Executive / Senior Manager / Specialized Knowledge 三档之一的法定描述"判。这一档定下来,后面的工签有效期、累计期上限、续签难度、是否能转 PR 都跟着走。

1.1三档定义 · 落档决定一切

§1.1 · IRPR §205(a) · C62 · Executive
高管档 · Executive

"主导(direct)组织或其主要组成部分的管理;在政策制定上行使广泛裁量权;仅接受董事会 / 股东会 / 更高级别高管的一般监督。"

典型岗位:加拿大子公司 GM / Country Head · CTO / CFO · VP 级以上的全球职能负责人。

累计期上限:7 年。首签常给 2–3 年,最长可续到累计 7 年。

工资底线:与加拿大同级别可比岗位一致,无强制 prevailing wage 测试(但实操中 IRCC 仍会看薪资是否合理)。

§1.1 · IRPR §205(a) · C62 · Manager
高级管理者档 · Senior Manager

"管理组织 / 部门 / 分部 / 职能部门;监督并控制其他主管 / 专业雇员 / 经理;或负责组织的某一必要职能(essential function);在日常决策上行使裁量权。"

关键细化:"function manager"(职能经理)是 2010 年后被 IRCC 明确纳入这一档的——你不必直接管人,但必须负责一个对组织运作必要的职能(如负责某条产品线、某个 SRE 体系、某个合规职能)。

典型岗位:Engineering Manager / Director / Principal Manager · Tech Lead 级且承担岗位职责定义 + 招聘权 · 大厂"M2 / M3"以上层级。

累计期上限:7 年(与 Executive 同档)。

工资底线:与同级别可比岗位一致。

§1.1 · IRPR §205(a) · C63 · Specialized Knowledge(SK)
专门知识档 · Specialized Knowledge

"两要素必须同时满足"——这是 2014 年 IRCC 改革后明文化的最大变化:

  • (A) Advanced expertise:对公司的产品 / 服务 / 研究 / 设备 / 技术 / 管理方式有同行业中不易复制的高级知识。
  • (B) Proprietary knowledge:对组织内专有的流程 / 程序 / 内部系统有专属知识——这一项把许多"虽然技术资深、但用的都是行业通用栈"的工程师挡在外面。

典型岗位:开发 / 维护公司专有大型系统的资深工程师(如 Azure 内部基础设施、Google Borg、Amazon Dynamo 团队的资深成员)· 公司专有算法 / 模型 / 数据管线的核心贡献者 · 内部专属工具链的主导设计者。

反例(IRCC 常拒):纯前端 / 通用全栈 SDE · 用的全是公开技术栈(React / Kubernetes / PostgreSQL)的开发者 · title 是 Senior 但实际职责是按需求做 ticket。这些岗位即使工资高,也大概率因不满足 (B) Proprietary knowledge 被拒。

累计期上限:5 年。首签常给 1–3 年,最长可续到累计 5 年。

工资:专门知识职位适用 ESDC prevailing wage floor。应按岗位、地区和当期 Job Bank 数据核对,不能反向表述成“本省中位数低于某线即拒”。

权威细则
IRCC · IMP · Intra-company transferees · R205(a) 三档评估细则(含 2014 SK 改革解读)

1.2"Qualifying relationship" · 公司之间的关系认定

海外原雇主与加方接收实体必须是同一集团

不是任意两家"合作公司"都能用 ICT——IRCC 认可的关系限于以下四种:

  • Parent(母公司):加方实体直接持有原雇主多数股权
  • Subsidiary(子公司):原雇主直接持有加方实体多数股权
  • Branch(分支机构):同一法人在两国的不同运营点(同一法人主体,分支注册)
  • Affiliate(关联实体):两边由同一母公司或同一组人控股,且关系真实有效

对微软 / Google / Amazon 等:原雇主(如 Microsoft Mobile Technologies Beijing 或 Microsoft (China) Co., Ltd.)与接收方(Microsoft Canada Co.)都是同一全球总部(Microsoft Corporation, Redmond)下的子公司——典型的 Affiliate 关系,文件层面非常清晰。

潜在坑:同集团内的咨询公司 / 派遣公司 / 联营企业 / 合资公司 / 加盟商未必构成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· 需逐案看股权与控制结构。被外包给微软中国 / 联想等"派往微软"的人员,调动时大概率走不通。

1.3"过去 3 年内连续 ≥ 1 年" 的硬卡点

在原雇主的连续全职工作经历

IRCC 要求申请人在递 ICT 申请之前 3 年内,为海外原雇主(或其 qualifying related entity)连续全职工作累计 ≥ 1 年。这一年是 ICT 路径上最容易卡的硬条件。

什么算"连续":同一职位 / 同一雇主不间断 12 个月,正常带薪假与公司休假不打断。

什么不算:

  • 实习 / 派遣 / 外包合同——必须是该公司直接雇佣
  • 兼职 / 顾问——必须是全职
  • 读书 / Gap / 长期病假超过几个月——会被认为不连续
  • 跨集团内不同实体之间频繁调动且每段都 < 12 个月——也可能被认为不连续

"过去 3 年内"如何理解:不是"刚好 12 个月前还在该公司",而是"递申请前 3 年的任意一段连续 12 个月"。换句话说:若现在已离职在家半年,但离职前在原雇主连续干了 2 年,仍然合格——只要 3 年窗口未越过。

对你(北京出发)的实操:如果配偶现在已经在微软中国连续干满 1 年,这一项无忧;如果是中途从其他公司跳进微软,必须等到入职满 12 个月才能启动 ICT 申请。

1.4申请流程 · 中国大陆出发

步骤谁做耗时产出
1. 内部 leveling → 岗位定档原雇主 HR / Mobility由雇主安排定档:Exec / Mgr / SK
2. 加方 offer + Letter of Support加方实体 HR + 律所按材料准备进度offer letter · 公司关系证明 · 岗位描述 · 工资
3. 在 IRCC Portal 递 Work Permit + TRV申请人(律所协助)按申请准备进度申请号 · 等待 IRCC 受理
4. VAC 递生物识别申请人按预约与通知biometrics 完成
5. 体检(IRCC panel physician)申请人按预约与个案要求eMedical 报告
6. IRCC 审理 · 可能要求补件IRCC以当期处理时间为准批准或拒绝决定
7. 登机 · 入境时由 CBSA 当场印 WP申请人 + CBSA依机票Work Permit 纸质版

注: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必须同时获批 TRV(临时居民签证 · 贴在护照上)才能登机;TRV 通常与 WP 批准一起出,不需要单独申请。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(VAC)在中国大陆覆盖北京 / 上海 / 广州 / 成都 / 重庆 / 沈阳 / 杭州 / 武汉 / 南京 / 济南 / 昆明等城市,递生物识别与文件可就近选择。

1.5"新办公室"变体 · 加方实体尚未运营满 1 年

New Office ICT · 首签限 1 年 · 适用极少数派人开张场景

若加方接收实体在加运营尚不足 1 年(如刚注册、刚租办公室),ICT 可以走"new office"变体——但首签限 1 年,且必须提交:

  • 加方实体的运营计划 · 一年内的雇佣规模 + 财务预测
  • 已购买 / 租赁的实际办公场地证明
  • 母公司对加方实体的资金注入计划

1 年后续签时,IRCC 会按"是否真已运营 + 真已雇人"重新审。对从北京调微软的场景这一变体几乎用不上——微软加拿大公司(Microsoft Canada Co.)早在 1985 年就成立,运营 40 余年。

1.6家属申请

§1.6 · IRCC · Family open work permits / Study permits
配偶与子女须分别满足当期资格
  • 配偶 / 同居伴侣:主申请人的职业 TEER、工签剩余期限及其他条件满足 IRCC 当前规则时,才可申请 family OWP
  • 受抚养子女:是否需要 Study Permit 取决于年龄、身份、就学阶段与所在省;不能概括为全部 K-12 自动免 SP
  • 同性伴侣:加拿大承认 · 与异性婚姻同等待遇
  • 父母 / 兄弟姐妹:不能作为 ICT 派生家属随同;只能后续走探亲或父母 Super Visa(10 年多次往返)

若配偶 OWP 获批,其工作范围以工签载明条件为准。尤其要注意:

  • 远程服务境外雇主仍可能产生加拿大税务与劳动合规问题
  • 配偶自己的受雇加拿大经验若满足 CEC 定义,可用于其独立 Express Entry 档案
  • 自雇经验通常不能计入 CEC,不应通过“给自己发 T4”规避该限制

§ 2入境与维持 · 累计期 · 续签 · BOWP · 税

ICT 工签的累计期上限是这条路径最独特的硬约束:SK 5 年、Mgr / Exec 7 年。这一上限直接决定了"在累计期归零前你必须拿到 PR 或主动出境 1 年重置"。所幸 1 年 CEC 经验门槛远低于这两个上限,正常推进基本不会被卡。

2.1首签与续签 · "recapture" 算天数

首签 1–3 年 · 累计期内可不断续签 · "recapture"机制可追回出境天数

首签长度:SK 档常给 1–3 年;Mgr / Exec 常给 2–3 年。具体由 IRCC 看 offer 长度 + 申请人申请时长 + 公司声誉决定。

续签:累计期未满前可不断续,每次续 1–3 年。续签时若岗位升级(如从 SK 升 Mgr),累计期上限也会跟着改用更高档(7 年)。

"Recapture"(追回):累计期上限的"5 年 / 7 年"指的是在加拿大物理存在的累计时间——你出境的天数(出差 / 探亲 / 度假 / 短期回国)可以申请追回到剩余额度。这对频繁跨境出差的人是关键缓冲。

累计期满后:必须在加拿大境外为原集团关联实体连续工作 ≥ 1 年,才能重新启动一次 ICT 周期。实务里几乎没人走到这一步——因为 1 年内基本都已经在走 PR。

2.2BOWP · 递 PR 后的工签续命

引用 · ca-gts § 2.2 部分已递交完整 PR 申请、收到 Acknowledgement of Receipt 且当前身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可按 IRCC 当期规则申请 BOWP。进入 Express Entry pool 或收到 ITA 本身并不足够;有效期也以实际签发为准。详见 ca-gts § 2.2。

2.3持证期间的可做与禁忌

2.4税务 · CRA

引用 · ca-gts § 2.3 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由 CRA 按住宅、家庭和其他居住联系综合判断,不仅由入境日或签证类别决定。成为税务居民后通常须申报全球收入;税率和申报义务以当期规则为准。详见 ca-gts § 2.3。
ICT 北京出发专属补充:
  • 中加有范围有限的社会保障协定。符合条件的临时外派人员可能凭 coverage certificate 处理重复缴费;该协定不等于两国所有养老金年限与福利全面互认,CPP / EI 和中国各险种须分别核对。
  • 中国境内股权 / 房产 / 理财,若入境当年市值 ≥ CAD 100,000,须在 T1 申报附 T1135 表(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)· 不申报罚款重。
  • 原微软中国的 RSU / 期权,登陆前已 vested 的部分通常视作"入境前已实现收入",登陆后再 vest 的部分按加拿大税法处理 · 跨境部分常见用 sourcing rule 拆分 · 律所 / 税务师通常会主导这一项,但你要确认。

2.5家庭维持节奏

主申 ICT WP 1–3 年首签
Y0–Y3 雇主绑定 ICT WP Y1 累计 1 年加拿大经验 → 达 CEC Y2–Y3 续签或拿 BOWP SK 累计 5 年 / Mgr-Exec 7 年 累计上限
配偶 / 伴侣 另行申请
工签阶段 先核对 family OWP 资格 如获 OWP 按许可工作 PR 阶段 作为家庭成员接受审查
受抚养子女 就学
工签阶段 按年龄与学校要求办身份 PR 阶段 按 IRCC 当期 dependent child 定义纳入

§ 3升 PR · Express Entry · CEC 为主

ICT 持证者可在取得符合要求的加拿大授权技能工作经验后评估 CEC,也可按个人情况评估 FSW 或省提名。进入 Express Entry pool 不等于必获邀请;后续取决于 CRS 和当期邀请轮次。

引用 · ca-gts § 3 Express Entry 三个门类、当前 CRS 结构、ITA 后材料与 PR 维持规则与 GTS 共用;处理时间和邀请线均以 IRCC 当前页面为准。详见 ca-gts § 3。

3.1ICT 持证者的 CRS 优势点

3.2ICT 持证者的 CRS 软肋(如有)

§ 4升公民 · 3/5 物理存在 · 双重国籍冲突

PR 之后的入籍环节,ICT 路径与 GTS 路径走的是同一套 Citizenship Act 流程。

引用 · ca-gts § 4 公民法资格(包括适用的 1,095 天物理存在、报税、语言和考试要求)与 GTS 完全一致;行政处理时间按 IRCC 当前 citizenship processing times 查询。未成年人的申请条件与仪式要求按年龄和申请类别另行判断。详见 ca-gts § 4。
中国国籍法 §9 触发点也完全一致:"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" 加入加籍那一刻中国籍自动失效 · 中国护照须注销 · 之后回中国须持加拿大护照 + 中国签证。

4.1ICT 持证者的入籍天数计算

1,095 天的"工签期半值计入"对 ICT 持证者尤其友好——这是一项很多人忽略的规则:

计算方法:

§ 5家庭玩法 · 双线 / 双轨 / 备份

ICT 主申可与家属各自的许可、工作经验和 Express Entry 资格并行规划;family OWP 不是 ICT 自动派生权益,CEC 也只计算符合定义的授权加拿大工作经验。

5.1双线 A · 主申 ICT + 配偶评估 OWP

家属许可另审 · 受雇经验可形成独立 PR 线

主申持 ICT 工签;配偶只有满足主申职业、许可剩余期等当期 family OWP 条件并获批后才能工作。子女是否需要 study permit 按年龄、身份和省份判断。

关键提示:配偶获准工作后,只有符合 CEC 定义的授权加拿大受雇经验才可用于其独立档案;self-employment 通常排除,不能靠给自己发 T4 改变工作关系的实质。

5.2双线 B · 夫妻分别建 Express Entry 档案

两方都满足 CEC · 两条 PR 线独立并行

若夫妻双方都有有效工作授权,并各自满足 CEC 工作经验和对应 TEER 的语言要求(TEER 0/1 通常 CLB/NCLC 7,TEER 2/3 通常 5),可分别建立 Express Entry 档案:

  • 谁的 CRS 先跨当期 cutoff,谁先收 ITA
  • 另一方作为 accompanying spouse 同批过 · 不掉队
  • 主申的反向选择带来 CRS spouse factor 调换的可能
  • category-based draws(STEM / Healthcare / Trade)对岗位 NOC 敏感——双线覆盖更多机会

实际意义:配偶若取得符合要求的加拿大受雇经验,可用自身 NOC、语言、学历与 CRS 建档;category-based selection 的类别和职业清单须以 IRCC 当期页面为准。

5.3三线 C · ICT + 省提名(PNP)作为 CRS cutoff 备份

按省份核对项目 · accepted enhanced nomination 可加 600 分

Ontario Workforce Priority、BC PNP 周期性邀请和 Alberta Accelerated Tech Pathway 等项目条件不同,不能统称为同一 Tech Stream。只有接受 EE 关联的 enhanced nomination 后才加 600 CRS 分。

居住意向:申请与提名时必须真实打算在该省居住。取得 PR 后享有迁徙权,PR 卡续期看联邦居住义务;若申请时意向不实,则可能涉及 misrepresentation。

§ 6家庭三线图 · 事件顺序

雇主阶段 确认行政代码、岗位与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· 准备 offer 和支持文件 申请阶段 递 WP / TRV · 按通知完成 biometrics 与体检 获批入境 CBSA 签发工签;家属按各自获批许可活动 工作期间 主申累计合格加拿大经验;配偶如获授权可建立独立受雇经验 符合资格 建立 Express Entry 档案或申请合适省项目 · 等待邀请 收到 ITA 递 e-APR · 体检与背景审查 PR 获批 成为永久居民 · 按联邦居住义务维持身份 满足入籍 用实际天数达到资格后递申请 · 获批后宣誓 (宣誓即触发中国国籍法 §9 失籍 · 注销中国护照)

§ 7核心风险点

ICT 申请 / 续签的结构性风险

  • SK 档审查 2024 年起持续趋严:IRCC 越来越严格地把"高级 + 专有"两要素拆开判 · 用通用技术栈的资深工程师 / 全栈 SDE / 通用 SRE 即使薪资达 prevailing wage 也常被以"未满足 Proprietary Knowledge"拒批。微软等大厂会用 RSU vesting schedule / 内部专有系统贡献 git history 等证据加固,但仍有不确定性。建议优先看能否走 Senior Manager 档(function manager 解释空间更大)。
  • 累计期上限:SK 5 年 / Mgr-Exec 7 年。临近上限须已拿 BOWP 或 PR,否则得出境 1 年才能重启。实务中走到上限的少,但若中途 PR 申请被拒走二审则风险上升。
  • "过去 3 年 ≥ 1 年"硬条件:若刚跳到微软不久、未满 12 个月即想调动,技术上不合格——只能等到入职满 1 年再走。
  •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文件层风险:大厂内部一般无碍 · 但 JV / 子公司股权变更 / 集团重组 / 业务剥离时可能瞬时打破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· 申请人的 ICT 资格随之失效。
  • 处理时间波动:生物识别预约、体检、补件与 IRCC 审理都会改变总时长;用申请地和类别的当前 processing times 规划,不沿用历史月份估计。

Express Entry / PR 阶段的风险(与 GTS 共有)

  • CRS cutoff 动态:ICT 本身不保证 CRS 水平;使用当前工具按年龄、语言、学历、配偶与经验计算,并逐轮查看邀请结果。
  • Category-based selection 会改:类别、职业清单和最低经验按 IRCC 当期页面核对,不能沿用旧“六类”列表或假定某 NOC 必获邀。
  • Medical / Criminal 背调:既往健康问题(慢性病 + 超额医保预期)或其他国家刑事记录会 RFE 甚至直接拒批。

PR 维持与入籍阶段(与 GTS 共有 · 北京特别提醒)

  • Residency Obligation:5 年内不足 730 天物理存在 → PR 可撤销。最常见坑:PR 登陆后被公司调回中国长期工作 · 即使被加拿大雇主派驻可计 · 实务上须有明确派驻文件。
  • 跨境社保:中加社会保障协定覆盖范围有限;符合临时外派条件者应核对 coverage certificate 与缴费豁免,其他 CPP / EI 和中国险种分别处理。
  • 子女兵役 / 学籍同步:加拿大无强制兵役(与新加坡不同),但若子女已是中国户籍 · 父母失籍后子女户籍 / 学籍需同步处理。
  • 宣誓前的中国公证瓶颈:中国领馆办理出生证 / 结婚证公证近年趋严 · 部分申请人因 PR 期间无法回国 / 中国公证滞后影响宣誓时间。

§ 8备选切换 · 这条走不通怎么办

§ 10官方文件总表 含本地归档

本表列出 ICT 路径上引用的官方原件。共用件清单见 data/archive/ca/gts/README.md;ICT 专属页见 data/archive/ca/ict/README.md。

10.1ICT 专属页 · IRCC IMP

编号中文标题颁布 / 出处本地归档
ict-r205aIRCC · IMP · Significant benefit · Intra-company transferees · R205(a) —— 三档评估细则(Exec / Mgr / SK · 含 2014 SK 改革解读)· qualifying relationship(parent / subsidiary / branch / affiliate)· 国别协定 C61 / C62 / C63 · 累计期上限 · "新办公室" 1 年首签变体 · ESDC prevailing wageIRCC canada.caict/ircc/ict-r205a.html

10.2共用件 · 沿用 data/archive/ca/gts/

编号中文标题颁布 / 出处本地归档(gts/ 下)
IRPA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· 临时工签 / PR 的上位法SC 2001, c. 27gts/laws/irpa.html
IRPR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· 含 §205(a) ICT 的法规层来源SOR/2002-227gts/laws/irpr.html
CACitizenship Act · 入籍 3/5 · 双重国籍 · 撤销程序R.S.C. 1985, c. C-29gts/laws/citizenship-act.html
wpIRCC · Temporary work permits(含 BOWP)IRCC canada.cagts/ircc/work-permit-lmia-exempt.html
eeIRCC · Express Entry 总览IRCC canada.cagts/ircc/express-entry.html
cecIRCC ·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资格IRCC canada.cagts/ircc/cec.html
crsIRCC · CRS criteria grid(六大因子 + Additional Points)IRCC canada.cagts/ircc/crs-grid.html
cit-ovIRCC · Become a Canadian citizen 总览IRCC canada.cagts/ircc/citizenship-become.html
cit-elgIRCC · Citizenship eligibility(1,095 天 · 税 3 次 · 语言 · 考试)IRCC canada.cagts/ircc/citizenship-physical-presence.html

10.3其他外部参考(不做本地归档)

本表"本地归档"指向的是仓库内 data/archive/ca/ict/ 与 data/archive/ca/gts/ 下已下载的官方原件快照。若本地文件缺失,请在仓库根下运行 bash data/archive/ca/ict/download.sh(与 ca/gts/download.sh)重新拉取。